易点网首页·房地产·装潢·美食·投资·社区·搜索
|
|
会员中心
|
| 资讯 ┆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视频 ┆ 投资 ┆ 中介 ┆ 拍卖 ┆ 黄页 ┆ 分类 ┆ 知识堂 | 新品 ┆ 团购 ┆ 厨卫 ┆ 空调 ┆ 小家电 ┆ 影音 ┆ 冰洗 ┆ 数码 |
| 阅读: 时间:08-06-16 12:45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新就业青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机会受到广泛关注,公积金支付公寓租金或将成为可能。“中国上海”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今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同时,目前有关部门已在研究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的同时,正在研究公积金的多样化使用,今后特殊人群租赁公寓、廉租房,或可用公积金来抵冲。
近期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进行的民意调查中,有75%的被调查者赞同“针对不同的住房消费群体,提供多样化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机会。”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的多样化使用机会正在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越来越多的关注。
住房公积金制度应该体现其住房保障功能,这点在当前已经毋庸置疑。但由于我国进入住房商品化的时间不长,住房政策对住房保障的设计还存在着不足。报告称,这主要表现在对两类人群住房保障上的缺失:一是新就业的青年职工;二是确定为住房保障对象但又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
新就业的青年职工由于其工资积累较少,公积金的积累较少,所以直接以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还有很大困难。“如果能为他们提供使用公积金支付公寓租金或保障类住房租金,就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而随着他们工作经历的不断积累,收入的不断提高,在具备买房能力时,住房公积金又第二次发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的作用就好了。”有关人士建议。
有关人士还建议,对于属于廉租房保障对象,在超出廉租房应享面积外的租金,允许提取其公积金支付;对于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如果没有能力购买,可以租赁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类住房,并且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租金。
| 讨论区 | 共 条评论 | + |
| 新闻热线电话:0510-83401581 传真:0510-82753377 | 在线投搞·主编邮箱 |
| 专题·图文·直播 |
|
易点网网友样板房巡回参观行|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广告业务 |
友情链接 |
报错建议 |
人才招聘 |
隐私保护 客服热线:0510-83402758 82727119 主办单位:无锡市居易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无锡市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opyright(C) 2000-2007 IT4Me Co.,LTD -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证010082号 |
Powered By zeme CMS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