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网首页·房地产·装潢·美食·投资·社区·搜索
|
|
会员中心
|
| 资讯 ┆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视频 ┆ 投资 ┆ 中介 ┆ 拍卖 ┆ 黄页 ┆ 分类 ┆ 知识堂 | 新品 ┆ 团购 ┆ 厨卫 ┆ 空调 ┆ 小家电 ┆ 影音 ┆ 冰洗 ┆ 数码 |
| 阅读: 时间:08-03-10 8:49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来是一项惠民政策,可一些地方政府把好事并未办好。公积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使用公积金贷款却很难。”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话剧院副院长朱海燕说,“国家应制定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
朱海燕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但在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作用不够明显。她举例说,2006年,审计署对全国4个直辖市和41个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的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使用过程中都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一是10%缴纳较多公积金的人,单位为个人每个月缴纳最高达1572元,10%缴纳较少公积金的人则只有54元;二是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群,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群仅得到3.7%的贷款。“从以上两组数字可以看出,收入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数量大,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就容易;收入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数量小,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就很难了。”朱海燕说。
她建议,政府应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低收入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作用。首先要规范公积金的使用,从政策上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如低收入职工购房时,适当降低首付比例,这样将会激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贷款需求。其次,向低收入家庭提供贴息贷款,实实在在减轻这部分家庭的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允许低收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租、物业管理费、住房专项维修等住房消费支出;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行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正义原则。
(编辑:郝朝文)| 讨论区 | 共 条评论 | + |
| 新闻热线电话:0510-83401581 传真:0510-82753377 | 在线投搞·主编邮箱 |
| 专题·图文·直播 |
|
兴源家园 VS 富城湾|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广告业务 |
友情链接 |
报错建议 |
人才招聘 |
隐私保护 客服热线:0510-83402758 82727119 客服邮箱:service#wxren.com 主办单位:无锡市居易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无锡市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 Copyright(C) 2000-2009 IT4Me Co.,LTD -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证010082号 |
Powered By zeme CMS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