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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12-15 9:6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14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本月起,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将扩大申请范围、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新政已开始正式实施。
昨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廉租住房政策的通知》明确,本月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放宽,从原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提高到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其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持有《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市总工会颁发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困难家庭。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还提高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对无房且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一人户家庭从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二人户家庭从每月320元提高到每月400元,三人户家庭从每月420元提高到每月500元,四人及以上家庭从原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650元。对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6平米以下的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按差额面积发放租房补贴。
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在享受廉租住房共1636户。原来的廉租住房政策是2005年实施的。新政将使得这一保障面得到较大幅度提高。新政还规定:最低收入家庭因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发生变化,被民政部门终止发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被市总工会取消特困职工优惠证的,或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廉租住房租金核减、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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