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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12-06 8:59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问:今年7月降大雨,我们回到家中,发现家中进水。水是从厨房间的排烟管道进入(有当时的录像和照片),家中地板、踢脚线等木制装饰都受损。
在跟房产公司反映情况后,房产公司让我们找物管协商解决,物管当时表态更换地板和踢脚线等。经过我们多次催促和协商,物管在10月20日完成踢脚线和局部受损部位的修复,但不愿更换地板,并表示这是因为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而我认为,进水原因是由于烟道盖板破损导致的。
请问物管的说法对吗?如果我通过法律维权,应该起诉谁?
江苏无锡锡州律师事务所陆荣忠律师答复:这涉及到排烟管道进水原因,是房屋设计的问题,或是排烟管道盖板的问题,或是房屋装修的问题,需要有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通过鉴定来确认。因此,在他们相互扯皮的情况下,你可将他们一起诉至法院,在法院查明真正的原因后,判决有责任方来赔偿你的损失。
(编辑:韩华丽)| 讨论区 | 共 条评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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