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网首页·房地产·装潢·美食·投资·社区·搜索
|
|
会员中心
|
| 资讯 ┆ 新楼盘 ┆ 二手房 ┆ 租房 ┆ 视频 ┆ 投资 ┆ 中介 ┆ 拍卖 ┆ 黄页 ┆ 分类 ┆ 知识堂 | 新品 ┆ 团购 ┆ 厨卫 ┆ 空调 ┆ 小家电 ┆ 影音 ┆ 冰洗 ┆ 数码 |
| 阅读: 时间:07-10-18 9:32 来源:江南晚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问:我父母家的私房拆迁后,分了两套安置房。有人向我父亲买了一套房子,在我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父亲和购房者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还拿了别人的订金,我母亲知道后,去还钱,购房者要我们赔违约金,该如何处理?
律师答:你所问的问题所涉及的是你父亲和购房者私下订的卖房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如果说你们分的两套安置房是因农村私房拆迁的拆迁安置房的话,则根据锡征安建办会(2003)4号文规定,2002年以后取得合法产权的征地拆迁安置房,自取得产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需上市的,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具体补交标准另行制定。因此如果你们的安置房不符合以上条件,那么你父亲和购房者私下签订的卖房协议属于无效,则违约金条款也无效,即不受法律保护,但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此你们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如果说你们分的两套安置房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话,则根据锡房改办(2005)2号文件的规定:2002年以后取得合法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自购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需上市的,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因此如果你们的安置房不符合以上条件,那么你父亲和购房者私下签订的卖房协议属于无效,则违约金条款也无效,即不受法律保护,但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此你们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同时,如果安置房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也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家产过户问题律师集中解答
问:本人父亲去世,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我还有个姐姐,现能不能把房子过户给我,税费交多少。
律师答:首先要弄清该房产是不是你父亲的遗产(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然后再按法定继承的规定,由你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进行继承,只有你父亲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包括你的姐姐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并进行法定继承公证后,你才可以以法定继承公证书到房管局产监处办理过户登记。
问:我父母的私房分割了一半给我,在法院办理的,可以领取房产证吗?需缴纳多少费用?
律师答:若是有法院判决或调解的,且原来你父母的私房也有房产证,则你可凭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房管局产监处办理产权登记。
问:我爷爷已过世,留下一间竖套并有遗嘱且公证过,但我另外两个姑姑所得不多,故不服,请问现在如何处理房子?变卖后是否要交税?
律师答:你可以凭遗嘱公证、产权证、你的身份证明等过户登记所需要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的过户登记。你再变卖该房屋,属于房产交易,需交纳相关的税费。
(编辑:韩华丽)| 讨论区 | 共 条评论 | + |
| 新闻热线电话:0510-83401581 传真:0510-82753377 | 在线投搞·主编邮箱 |
| 专题·图文·直播 |
|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广告业务 |
友情链接 |
报错建议 |
人才招聘 |
隐私保护 客服热线:0510-83402758 82727119 客服邮箱:service#wxren.com 主办单位:无锡市居易广告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无锡市易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合作单位: Copyright(C) 2000-2009 IT4Me Co.,LTD -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证010082号 |
Powered By zeme CMS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