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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 时间:07-12-12 8:36 来源:无锡日报 作者:易点责编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
家住刘潭的林先生今年29岁,年初时与一位姑娘订下婚约。最近,小两口忙着筹备婚礼,可没想到在婚房的问题上遇到了一些麻烦。
据了解,小林的婚房早就购置。3年前,小林考虑到房子一直空置也是一种浪费,于是找了一家房产中介,以每月60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一租就是两年。到了今年7月份,还没有结婚打算的小林,又和房产中介续签了第三年的合同。但最近,小林决定结婚,自然要收回婚房,可房产中介提出的违约条件让他犯了难。
收回自己的租房竟然这么难?"按理,我只要承担合同上注明的违约责任,但从房产中介口中说出来却变成了很大一笔费用。"小林认为,协议是他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并且上面写明违约罚金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额即600元,对此他并没有异议,但房产中介提出拆除房西电话机、空调机的费用都要由他承担,"之前他们安装这些东西,并没有告知并征得我的同意,而且我也并没有享受到这些设备,怎么拆除的时候要我们来承担呢?"林先生觉得房产中介是看准了他收房心切,漫天要价。
锡城一律师表示,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收回房屋,只需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房产中介的要求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目前,双方还在就此事进行协商。法律界人士提醒,市民在签订租房协议时,一定要对内部设施的安装和拆除进行事前约定,并对违约责任加以明确说明,以防收回房屋时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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